伦勃朗在阿姆斯特丹住过的房子,可让您深入了解这位伟大画家的艺术和私人生活。
1631年,伦勃朗离开了他的故乡莱顿(Leida)并搬到阿姆斯特丹,在那里他立刻确立了自己作为一个熟练的肖像画家和油画家的地位,能够独创性地处理任何题材。
在阿姆斯特丹,他认识了他的室友的表妹萨斯基亚(Saskia)并和她结婚;起初他们搬进了一间租来的公寓,后来,在1639年,他决定在当时正在变成犹太区的地方购买一幢豪华的楼房,虽然伦勃朗是天主教徒和加尔文主义者的儿子。
他选择了一幢面积相当大和相当美丽的建筑,由雅各布·范·坎彭(Jacob van Campen)设计,既可容纳学生和模特的更衣室,也可反映所取得的社会地位,并拥有足够的空间存放其收藏品。
这幢房子没有给这对夫妇带来好运。事实上,仅仅两年后,在1642年,萨斯基亚在生下伦勃朗的第四个孩子提多(Titus)后,死于肺结核,而前三个孩子均在刚出生不久夭折。
此外,这幢豪华楼房的价格高于伦勃朗可承受的能力。虽然他实际上是当时收入最高的艺术家之一,而且他还开设了私人课程以补充收入,但他的花费却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,尤其是他购买了许多版画和亚洲艺术品、宝石和历史文物。因此,他承担了沉重的债务,不仅付不起,而且导致他陷入经济危机,并于1656年宣布破产。
经过持续了数年的一系列法律诉讼后,伦勃朗不得不拍卖掉所有的资产,并在1660年离开了这幢豪宅,搬到乔达安区(Jordaan)沿着玫瑰运河(Rozengracht)的一幢普通住所。
趣闻:导致伦勃朗破产的还包括一位女性。事实上,这位画家曾与儿子的保姆有染,这位保姆向法院告他虚假承诺婚约,从他那里获得每年200荷兰盾的赡养费。